js06金沙所有网址js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规范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js06金沙所有网址js-(东莞)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学校内部审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以下简称审计人员)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有助于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条 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审计室,作为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五条 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与被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依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人员管理
第六条 学校审计室作为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审计室在分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日常工作。
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第七条 分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重大审计事项应当向js06金沙所有网址js-(东莞)有限公司报告。
第八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四)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条件与经费,支持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变动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同时废止)。